3)第三十五节 军制改革_新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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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进了军队,那只能是滥竽充数,反而降低了帝**队的战斗力。不过,以当时的情况来讲,明帝国还不可能推广志愿兵役制,必经,帝国的财力,以及国情都决定了,志愿兵役制没有太大的生存空间

  针对这一情况,朱祁钰的解决办法是志愿兵与义务兵结合。明帝国国内各地镇守的部队都为义务兵,服役期限为五年,五年之后就可以退役,或者选择继续服役,或者是转为志愿兵,终身在帝**队服役。而帝国的中央军,也就是朱祁钰发动所有对外战争所依靠的帝国精锐部队则全改为志愿兵。所有官兵都领取军饷,普通士兵服役十五年,在四十五岁之后退役就可以领取由帝国政府一次性发放的退休补偿金。而军官则服役十八年以上,在五十五岁到六十岁退役时,可以终身领取帝国政府发放的养老金。

  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还有一整套的官兵军饷级别。比如,最低级的士兵一年的军饷是白银二两,最高级的元帅一年的军饷是一万四千四百两。当然,所有军人的日常生活都是由国家负担的。其实,这就给了所有军人一个生活保障。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普通士兵的军饷足以满足自身的需要了,而只要当上军官,那一家人都不用为生活发愁了

  有了军饷制度,自然需要一套完善的军衔制度。以往,明军采取的军衔制度是比较落后的,从伍长到大将军,虽然也分了几十级,可将领与军官之间的差距很大,而军官与士兵之间的差距更大。这次,朱祁钰直接引入了现代化的军衔制度,从士兵到将军,一共分为了十八级。即:三等兵,二等兵,一等兵;下士,中士,上士;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而在上将之上,还设大将与元帅两级,而这两级军衔只授予在战争中立下了巨大战功的将军,为虚衔,实际权力并未超过上将。

  这样,明军总体设了二十级军衔,并且在士兵与军官之间设置了士官,而各级军衔的晋升标准也定了下来。军人的晋升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服役年限来得到晋升。而一名志愿兵从最低级的三等兵做起,服役满十五年之后,也将成为少尉军官,拥有了领取终身养老金的资格。而在当时,最主要的晋升方式仍然是以战功晋升,只要在战争中立下大功,就能够从一员普通的士兵成为将军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后来大批年轻将领都是从普通士兵做起的,通过在战场上的优秀表现,最终成为了帝国名将

  这种新的军衔制度,其实是为每一个帝**人打开了创立战功,建功立业的机会。而且,也让所有军人都认识到,只要为帝国服务,那他们的付出都将得到巨额回报,都将得到帝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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