诩以汉语的形式进行了设置,最终确认。做完这些,他走到初始界面,也就是那堵白墙附近。
“你可以帮我查下间歇性失忆属于什么病吗?”
说这话,他没有一点底气。声音几乎是用鼻子哼唧出来的。
原因很简单,王诩除了上学那会儿学了些少的可怜的生物知识,对于医药方面的了解,仅限于药物说明书而已。
“阿季翻阅了主人的记忆,可以确认是脑血管病的范畴。”
“呃...我还以为是老年痴呆呢?”
“老年痴呆分早老年痴呆与老年痴呆两种,早老年痴呆又称阿尔茨海默症...”
王诩赶忙打断阿季的百度百科。
“这个我懂,你不用解释。”
前世,他的爷爷便是得了这病。随着记忆衰退,逐步丧失行动能力,在一次意外的跌倒后离开了人世。
感觉治愈姬元的可能性很低,王诩也就懒得被一台电脑鄙视,直接问道:
“你不用告诉我医学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足,只要告诉我有没有治愈的方法就行?”
没想到,阿季给出了惊人的答案。
“有。我的主人。”
“告诉我,怎么做?”
旋即,她列举了两种治愈这种病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主人可以使用目前的医学知识进行推演。那将消耗部分精神能量。成功概率未知。第二种方法,主人可将自身的血液给患者服下。您的血液中蕴含了强大的回复能力,可以刺激细胞再生。成功概率100%。”
之前他就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异常。每次受伤后,身体恢复的很快。不料自己竟是块唐僧肉。想到这里他激动起来。
“我能用自己的血复活阿季吗?”
“不能。主人的血液之所以强大是因拥有庞大的精神能量。低等智慧生命体的细胞只会受主人血液的刺激而产生活力,无法大量的吸收与转化。如果使用过量,甚至会产生变异。”
王诩还以为自己的血肉很值钱,别人吃了会长生不老。搞了半天,就是个催化剂。
“如果用来救姬元,不会有什么副作用吧?”
细胞分裂是有次数限制的,而加快分裂速度就意味着提早嗝屁。
“如果控制好剂量,副作用几乎为零。不仅如此,对患者还有极大的益处。比如,感官会比之前更加敏锐,还可刺激身体再次发育...”
听到这里王诩差点没背过气去。他还真是比唐僧还厉害。
之前的理解有些偏颇。原来电脑的意思是复活死人需要大量的血液。因为剂量多,所以无法吸收与利用,故而会产生负面效果。如果使用的少倒是对人体有益,就像饮酒需有度。
在确定过使用剂量后,王诩呆住了。
“?那是多少?一滴血还是两滴?”
电脑阿季回复道:
“只需一滴。我的主人。”
“一滴?你确定只需一滴就能救活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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