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章 一生之敌_霸总被迫咸鱼后[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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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沈富贵?你不会就是沈家那个被迫改造的小儿子吧?不对啊,我听说你是被送到魔鬼集中营了啊?”

  沈富贵嘟囔:“这不就是集中营吗,都到卷王之王身边当助理了,我几辈子都没起这么早过。”

  要不是他家老头儿和王卷轶是校友,也不会听说王卷轶名冠京校的卷王传说。

  要不是听说过“卷王宿舍,个个精英”的神话,也不会迷信所有在卷王身边的人都会变得勤奋。

  要不是误以为他的咸鱼小儿子还有得救,也不会托了资源人情,把沈富贵送到这么一家小公司来当吉祥物助理。

  要不是王卷轶是真的卷,不允许自己浪费任何一个人力资源,也不会逼得沈富贵真的上岗干活……

  说起这个,沈富贵的怨念就停不下来,他还能说上一万年……

  叶喻闲奔着躺平来的,听到这里怔楞地说:“合着我是进入了魔窟啊!”

  沈富贵这时也有点反应过来,他辨认出面前女子一身高奢当季限定款,心中涌出一个大胆的猜想:

  “你姓叶,该不会就是……”那个败家子的传说、富三代的梦想,混世魔王叶公子吧。

  “嘘。”叶喻闲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

  叶喻闲是谁?

  现在问沈富贵,沈富贵可能会面露渴望,期期艾艾地说:“就是那个……我最向往的……哎呀我不告诉你。”

  但你要是问王卷轶,他会面无表情地拂袖而去,让你觉得提起这个名字很无聊,浪费了他的生命。

  但你不知道的是,他的心里正在颤抖。

  没错,叶喻闲,就是王卷轶最害怕的人。

  这一切还要从一盏灯说起。

  在王卷轶平平无奇的卷王生涯中,他有一种不为人知的快乐,就是看灯。

  你可能会问,灯有什么好看的呢,不会浪费卷王的时间吗?

  不,好看,好看极了。

  你见过凌晨三点的创业科技园吗?你欣赏过漆黑一片的办公大楼吗?

  又或者你是个学生,听说过传说中哈佛大学图书馆墙上的训诫吗?

  “此时睡觉,你将做梦;此时学习,你将圆梦。”

  这以讹传讹的逼疯学生的训诫,却是王卷轶坚定的信念。

  因此,他的爱好,就是看着身边人、看着对面大楼、看着整个创业园abcdefg栋所有的灯一盏盏熄灭。

  这个时候,他才能安安心心地下班,说服自己关掉自己的最后一盏灯。

  因此,他被门卫亲切地称作:“创业园打更人。”

  但有那么一天,他站起身,像往常那样从顶楼总裁室的大玻璃向外俯瞰黑暗时,却突然发现了一盏灯。

  正准备熄灯的王卷轶僵住了。

  他的心里没有微光呼应微光的温暖,也没有黑夜中彼此守望的安慰,只有一个字:干!

  自己的卷王记录差点就保不住了。

  他假装伸懒腰,目光紧紧盯着那栋楼窗户里的小小人影,却见对方好像看到了自己,热情地朝自己挥了挥手。

  炫耀,这是敌方□□裸的炫耀。

  卑鄙,这是趁人不备就要夺旗。

  王卷轶沉住气,朝斜下方点了点头,不动如山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那天晚上,那盏灯一直亮着,王总通宵了。

  这就是王卷轶生命中的转折点,从那天起,对面楼上那盏灯就没有比自己的办公室更早熄灭过。

  王卷轶每次站到窗前,都能准确地被那个人捕捉到,再被挑衅地挥挥手,王卷轶原本蠢蠢欲动想要回家睡觉的心,碎了。

  那些日子,给王卷轶通宵通的每天心脏嘣嘣跳,有一次差一点在公司会议上厥过去。

  直到王氏启动了和龙邦公司的深层合作,对方的业务助理,一位淡妆聪颖的都市丽人,竟然主动邀请王卷轶吃饭。

  二人谈笑风生,王卷轶毫不掩饰对对方的欣赏,甚至一度产生了把这位才华横溢的女助理挖到自己公司,踢走沈富贵的念头。

  但他很老套地问了一句:“说来奇怪,我总觉得之前在哪见过叶小姐?”

  对方温婉一笑,如姣花照水:“我的工位和王总隔窗相对,就差了三层楼,之前我还以为王总没认出我呢。”

  王卷轶心中大惊,他手中刀叉跌落盘中,在对方惊喜的目光中重新捡了起来。

  王总深沉地说:“我记住你了。”

  叶喻闲,是我一生之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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